关于严禁学生下河游泳的通知(州教法通2012 66号) 关于严禁下河游泳。二、各县市(校)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教育活动,要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严禁私自下河游泳。要切实做到“五个不准”: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下河游泳,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河澡、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。
学校禁止学生下水游泳的通知
1、学生防溺水的通知书。各村、各学校要严格禁止学生在上、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擅自下水游泳,必要时采取路队等安全管理措施;进一步落实学校门卫、值班人员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的监管职责,加强巡逻,切实加强对放学、课间、午休等重点时段的监管,严防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。
2、学生放暑假防溺水通知。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、玩耍;教育孩子不准擅自与小朋友结伴游泳、水中嬉戏。 教育孩子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到江边、并边、池塘边、溪流边嬉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水边游玩。 与孩子。
3、暑假注意防溺水安全通知。为了您孩子的安全,我园要求各位家长,要对孩子在家时进行防溺水问题的教育:禁止你的孩子私自下水游泳、玩耍;教育孩子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、玩耍;禁止孩子在不会游泳的家长、朋友、亲戚带领下游泳;教育孩子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。
4、幼儿园暑假防溺水安全通知。家长、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,严防溺水事件发生。 学生不得私自到河、塘、池、沟、渠、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。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,不到河边钓鱼、捉虾等。 不准私自在上学、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、嬉水、
5、2022暑假防溺水通知范文。学校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,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,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,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。 教育局 20年5月10日 暑假防溺水通知【篇4】尊敬的家长: 您好! 天气炎热,暑假临近,防溺水安全工作。
学校禁止学生下水游泳的通知
1、防溺水工作的通知。一、严格遵守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,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,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,不准到无安全措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的“四不准”规定,违者后果自负。二、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、河、湖、塘。
2、暑假防溺水的通知。现将开展防溺水专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 为了您孩子的安全,我园要求各位家长,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问题的教育:禁止你的孩子私自下水游泳、玩耍;教育孩子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、玩耍;禁止孩子在不会游泳的家长、朋友、亲戚带领下游泳;教育。
3、关于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规定。法律依据: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》 四、紧盯重点学生群体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关注农村中小学生,特别是留守儿童、特殊家庭学生等重点群体,健全关爱措施,定期开展。
4、小学生禁止游泳警示语。小学生禁止游泳警示语如下:珍爱生命、谨防溺水,远离危险、平安成长。生命第一,预防溺水。防范未成年人溺水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生命只有一次,溺水只差一念。严密防范,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。